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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京報訊 (記者 邢世偉) 9日,記者從最高檢獲悉,最高檢新聞辦近日制定《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大要案信息發佈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要求及時公佈檢察機關辦理職務犯罪大要案的進展情況。
  今年4月以來,最高檢通過門戶網站、官方微博、微信陸續公佈了郭永祥、童名謙、郝衛平等職務犯罪大要案的最新進展。
  最高檢方面透露,在此基礎上,最高檢制定的《辦法》詳細規定了發佈信息的範圍和內容。
  《辦法》規定,發佈信息的職務犯罪大要案範圍包括:省部級領導幹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廳局級領導幹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縣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主要領導幹部涉嫌職務犯罪案件;重大責任事故、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等產生重大社會影響事件背後的職務犯罪案件;需要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外發佈的其他職務犯罪案件。
  《辦法》明確,發佈職務犯罪大要案信息的內容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身份、涉嫌罪名、基本案情,以及案件所處訴訟階段,如立案偵查、決定逮捕、提起公訴、提出抗訴等。涉及國家秘密、個人隱私等不宜公開的職務犯罪大要案信息不得對外發佈。
(原標題:最高檢:省部級領導涉罪及時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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